瑞士关于展会知识产权的执行方案

2012-11-23 15:07:32 作者: 来源:

从1986年开始,瑞士巴塞尔国际钟表与珠宝展就成立了一个名为“专家组”的仲裁委员会。由于参展商已经与展会管理部门签订了参展商合同并承认了专家组的权威性,参展商须将其他参展商(被告)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案件提交专家组。被告有义务接受专家组的裁定。但是,对于没有参加展出的单位,因为其没有与展会的管理部门签订参展商合同,可以自己选择向巴塞尔州的管辖法院或者专家组提起诉讼。

该专家组有自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对裁决程序、费用、裁定和上诉的范围。裁决是根据瑞士制定法和瑞士判例法而做出的。所有的程序问题,均以巴塞尔市的民事诉讼法为辅助适用法规。受害方如果想提起诉讼(注册证明的副本就可以),应该在瑞士拥有有效的专利权(如商标、设计或专利)。受害方可以在展会期间以口头方式提起诉讼。

如果参展商或非展商提起诉讼,专家组的代表团(2人)需要在起诉人的陪同下到被告的展位进行调查。专家组的代表向展位的负责人告知起诉相关事项,并记录被告的申辩,并把起诉人指认的侵权产品取走,在全体会议上对有争议的物品进行进一步的认真检查。专家组将于同一天在全体会议上根据知识产权和有争议的物品对投诉进行调查,做出判决并得出结论。

专家组的结论会在第二天向双方做出通告。如果专家组认为有侵权行为发生,就会要求被告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其不会在展会期间出售、展出或推广有争议的物品。败诉方需要承担费用。由代表取走的有争议物品,也将返还被告。被告可以在专家组调查期间,或专家组召开全会之前提出任何论辩。在专家组通知其判决后,被告可以在展会期间,通过提供新证据对专家组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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